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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泰凌医药(01011)发布公告,关于一家中国的银行(债权人)对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提起的若干项诉讼,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7日受理对苏州第壹制药进行重整的案件,由法院委任的管理人进行管理。
诉讼主要涉及以下申索。于2022年8月29日,债权人因苏州第壹制药未遵守债权人(作为贷款人)与苏州第壹制药(作为借款人)订立并由集团若干其他成员公司根据若干担保协议提供担保的贷款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对其提起诉讼,债权人亦就违反担保协议提出申索。根据诉状,债权人针对苏州第壹制药提出申索,要求偿还所有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金额约人民币1.6亿元以及要求偿还苏州第壹制药为集团若干其他成员公司担保的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金额约人民币2.2亿元,以及前述未偿还贷款所产生的违约利息。
法院已发布有关重整的公告。根据法院公告,苏州第壹制药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6月7日之前向管理人报告其各自的债权人权利,苏州第壹制药的债务人及拥有苏州第壹制药资产的人士应结清其未偿债务并归还相关资产。法院将另行发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及其召开方式。
自提起诉讼以来,公司一直与债权人积极商讨,包括将重整作为解决诉讼的一种方式。根据重整,预计管理人将招募投资者出售苏州第壹制药,所得款项将用于清偿集团于诉讼中的负债。倘重整能够按合理的条款落实,董事认为其将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清偿大部分其结欠债务。根据公司目前可得资料,若干潜在买家对于苏州第壹制药有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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