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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不起眼的银灰色面包车竟是一个移动的“小型加油站”!更危险的是,车上所有的安全防范措施仅是一瓶粉末灭火器!连云港市东海县曲阳乡的丁某就开着这样一辆满载汽油的车子往返于加油车主和私油批发点之间,让“不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公众安全。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以危险驾驶案一审获判。
“我知道私自买卖汽油是非法的,就是想挣点钱,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4月13日,妄图从汽油差价中寻觅商机的丁某在检察机关讯问时懊悔不已。
据丁某供述,他是在2021年11月左右将自己面包车内的座椅进行拆卸并加装储油箱和加油机,开始从事非法“加油”的生意。汽油是在他在外地买的,位置不固定,卖油的老板每次打电话通知他交易的地点。他的车内大概能装600升汽油,汽油进价在每升六块八左右,他的售价在每升七块六左右,每升也就赚个八九毛钱,从开始到现在大概赚了五六千块。
如何联系客户来买汽油?“加油的客户一般都是电话联系我,我开车过去给他们加油。”面对审讯,丁某表示自己的客户会互相推荐,所以基本上不用在外吆喝兜售,也就减少了自己被相关执法人员发现的风险。
“我也知道这样改装车辆销售汽油会有爆炸的危险性,但我来来回回这么多次都没有问题,为了赚钱也就不去想了。”
丁某不去想,不代表隐患不存在,行为不违法。丁某非法改装车辆、运输存储汽油进行售卖的行为,不仅破坏汽油的市场秩序,还对销售点周边群众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最终丁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检察官提醒:汽油是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经营。同时也提醒大家,非法加油坏处多,莫因贪小便宜吃大亏,看到非法加油点应积极举报,为自身和公众安全切实负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张凌飞 通讯员 霍双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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