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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5月11日据农业农村部消息,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补上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建成布局合理、体系完善的粮食产地烘干体系,烘干能力基本满足全国粮食产地烘干需求,应急烘干作业能力齐备,粮食产后损失显著下降,粮食产能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意见》表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坚持规范引领、科技支撑;绿色发展、保障安全。
《意见》确定,要优化粮食烘干能力布局,各地根据不同粮食品种生产情况和补足粮食产地烘干能力的需要,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的改造提升和新增烘干能力建设,统筹各类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粮食加工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布局和规模,构建烘干点与烘干中心相结合的粮食产地烘干体系;分品种、分区域推广应用适宜的粮食烘干机与储粮仓,建设标准化的粮食烘干中心(点);因地制宜采用热泵、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和太阳能等热源,推进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完成粮食烘干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提高烘干设施装备信息化水平以及引导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及仓储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机制,提升设备共享与服务能力五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以及完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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