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包含三种,即:无效,可撤销,待定。
1.合同无效的情况:
(1)合同内容违法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联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
(3)当事人以合同手段掩盖犯罪活动。
(4)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无相应缔约能力且不能为追认的合同。
(5)需要法定形式的某些特别合同未满足形式要求的。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无效都是自始无效。
2.可撤销的合同:
(1)因乘人之危,胁迫订立的合同。
(2)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3)因重大误解,对误解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因显失公平。
3.合同效力待定的:
1.未成年人订立了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追人的。
2.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二、合同效力待定不是属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需要代理人追认之后才能生效。因为效力待定合同属于当事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所以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三、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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